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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
  • 時間:2011-03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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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政辦發(fā)〔2011〕70號

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省政府有關部門:

  改造150萬平方米中小學危房是今年省委、省政府確定為民所辦的27件實事之一。目前,《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(xiàn)予印發(fā)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

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
(省教育廳 二○一一年三月)

  為進一步改善全省中小學辦學條件,深入實施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,確保校舍安全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工程背景

  按照國務院的統(tǒng)一部署,2009、2010年,省政府連續(xù)兩年將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,不斷加大經費投入,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階段性成果,中小學辦學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。今年,省委、省政府再次將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列入為民所辦實事,力保這項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繼續(xù)取得實效。

  二、目標任務

  2011年完成150萬平方米中小學危房的維修加固和建設任務。

  三、實施原則

  一是結合教育布局結構調整,整合區(qū)域內各類教育資源,先排除中小學危房,原則上“拆一還一”;二是暫不涉及校舍短缺補足和標準化建設;三是工程實施以維修加固為主,新建為輔;四是按照輕重緩急先對D級危房進行可靠性區(qū)分,先消除禁止使用危房,然后排除限制使用校舍。

  四、實施范圍

  工程覆蓋城市和農村、公立和民辦、教育系統(tǒng)和非教育系統(tǒng)的所有中小學、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(yè)學校(含成人中等專業(yè)學校)。

  五、項目與資金籌措

  2011年,全省各級財政共安排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8億元,其中,省級財政安排4億元,市縣財政安排4億元(其中,農村稅費改革中校舍維修改造資金2.5億元,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市縣配套資金0.775億元,市縣財政及學校自籌0.725億元)。同時,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,優(yōu)化整合各項校舍維修加固和建設資金。新建校舍按1500元/平方米、維修加固校舍按500元/平方米計算。

  六、工作進度

  4月上旬,由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、省發(fā)展改革委下達2011年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項目。

  4月中旬,開始施工。

  6月,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、省發(fā)展改革委聯(lián)合檢查。

  10月,檢查落實情況。

  七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各市州要根據2010年資金額度,結合教育布局結構調整,認真選擇確定2011年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規(guī)劃項目,及時報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。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,認真落實好各項工作要求,形成合力,共同推進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順利實施。

  (二)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要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中央和省級資金及時撥付到位,并督促市縣政府足額安排落實本級配套資金。市州及縣市區(qū)財政、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,規(guī)范支付,合理使用,專款專用,不得用于償還債務。

  (三)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要于11月前對各地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到位情況、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監(jiān)督檢查。

  (四)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要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目標責任制度,嚴格按照責任制度的要求和輕重緩急原則,統(tǒng)籌安排使用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,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項目實施方案,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重點突出、全面推進。

  八、責任落實

  主辦單位:省教育廳。

  協(xié)作單位:省財政廳、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。

  實施單位:各市州及縣市區(qū)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