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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甘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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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甘肅建省約有700多年的歷史;縣的建制早于省的,從春秋時開始萌芽算起,迄今己達2200余年。北宋初期西夏統(tǒng)治河西時設有甘肅軍司(駐甘州,今張掖市)。這是最早出現的甘肅之名。元代建立大一統(tǒng)帝國后,創(chuàng)立行省制度,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設甘肅行中書省,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甘肅省的行政區(qū)劃。省名的命名,系西魏、唐代曾置甘州(今張掖市)、肅州(今酒泉市)的第一個字合成。簡稱甘。因省境的大部分在隴山之西,故亦稱隴西、隴右,或簡稱隴。
  甘肅位于黃河中、上游。遠古時期這里的氣候比現在溫暖、濕潤,是個稀疏的草原環(huán)境。低凹地豐富的水源,高山茂密的灌木叢,臺地上疏松的黃土,灌木、草地上生活的多種動物,為原始人類生存提供了天然適宜的環(huán)境。因此,這里是我國歷史上經濟開發(fā),特別是農業(yè)墾殖和古代文化發(fā)展較早的地區(qū)之一,是形成中華民族燦爛文化的重要發(fā)祥地。根據考古發(fā)掘的大量文物證明,遠在一二十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,我們的先民就在這塊地方生息、繁衍,利用簡陋的石器頑強地同大自然作斗爭。建國以來,先后在鎮(zhèn)原縣姜家灣、寺溝口、黑土梁,慶陽縣巨家塬,環(huán)縣樓房子和劉家岔處,發(fā)現了舊石器時代中、晚期的石器、骨器、動物化石和早期人類用火的遺跡。屬于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跡,己發(fā)現的有1000處,其中著名的有受仰韶文化影響而發(fā)展起來的以洮河、大夏河和湟水中下游為中心,處于母系氏族公社階段的齊家文化;還有晚于齊家文化,發(fā)現己有銅器,己經進入原始社會末期或奴隸社會早期的辛店、寺洼和卡窯文化。古代傳說中的四千年前的炎帝(號神農氏)、黃帝(號有熊氏,又號軒轅氏)也起于西北。近幾年來,我省考古工作者在省境東部秦安縣大地灣發(fā)現并挖掘了一處距今7800至4500年的新石器早期文化遺址,出土文物8000余件,其中發(fā)現的7000年前的地畫、5000年前的混凝土和一座建筑面積達450 平方米的原始社會會堂式宏偉建筑,系國內首次發(fā)現。這處遺址堪與西安半坡村遺址相媲美。這里發(fā)現的罕見的三足缽、三足罐珍品,比仰韶文化半坡類型要早1000多年。大地灣遺址的發(fā)現,為研究史前史特別是研究古代建筑、文字起源和人類生活提供了重要的資料。

      一、春秋戰(zhàn)國以前

  商代,居涇河、渭河流域尚處于氏族部落階段的周朝的祖先周部落,改善耕作,開拓了我國最早的農業(yè)。周文王滅商以前,戰(zhàn)直了西戎混夷,把境域擴展到密(今靈臺縣)。這一時期,甘肅境內有羌方、共(今涇川縣北)、密(今靈臺縣西)等方國部落。
  西周時,秦人的祖先在省境東部,即今天水地區(qū)定居下來, 開始了由游牧經濟向農業(yè)經濟的緩慢過渡,而游牧生活仍占居主要的地位。他們本以游牧、狩獵為經濟生活的主要內容,善于養(yǎng)馬“好馬及畜,善養(yǎng)息之”,所以,他的首領非被周孝王后來封秦的祖先為“附庸”,“邑之秦”,在秦亭(今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城南)箐城建邑,始有立足之地。春秋時期省境屬秦國和西戎。西戎中較大的幾個是:綿諸(天水附近)、邶戎(天水西南)、冀戎(今甘谷縣南)、義渠戎(六盤山左右,今甘肅慶陽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地區(qū))、翟(今臨洮縣)、貘(今隴西縣北)。這些戎族,仍保持著“以國為氏”的習慣,雖號稱為國,實際上還處于原始社會階段。西戎各國與秦國相鄰。公元前770 年剛剛立國的秦國為了擴充勢力,把它的視野對準西戎。但秦襄公幾次伐戎都失敗了。到秦武公時,由于中央集權的加強,勢力迅速擴展,先后征服、并吞了綿諸、邶戎、冀戎、義渠戎、翟和貘等戎族。為了對新開辟的地區(qū)進行控制,秦國開始在這些地區(qū)建縣。前688 年(秦武公十年)秦國在己被征服的邶戎、冀戎地區(qū),設邶縣(今天水北道區(qū)南)、冀縣(今甘谷縣)。這是甘肅歷史上建立最早的兩個縣。戰(zhàn)國時期,秦國的疆域己達今甘肅的東南部。但曾被秦武公征伐過的綿諸、義渠、翟、貘等戎族部落乘秦忙于爭霸的機會,又逐漸壯大起來,使秦國在與諸候國爭雄的 同時,不得不以相當的力量來對付諸戎。前320 年秦派兵討伐義渠,攻郁郅(今慶陽縣東),前314 年再次出兵義渠,得25城。至秦昭王時,義渠等戎終為秦所并,以其地設郡置縣,加強統(tǒng)治。秦昭王二十七年(即公元前280 年)設置隴西郡,9 年后,即秦昭王三十五年(公元前272 年)再建立北地郡。
 

      二、秦漢時期

  秦統(tǒng)一六國,建立起統(tǒng)一的、多民族的封建中央集權國家,全面推廣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己出現的郡縣制,分全國為36郡(后增為40郡)。當時,省境行政區(qū)劃郡、縣兩級制,共設隴西、北地2 郡。隴西郡郡治狄道(故治在今臨洮縣東北),轄區(qū)約當今甘肅東南部之地;北地郡治義渠(故治在今寧縣西北),轄區(qū)約當今甘肅東北部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東南部之地。今甘南東南隅之一部屬于漢中郡(治南鄭,今陜西省漢中)??h以下基層行政組織為鄉(xiāng)、里。
  西漢時期的行政區(qū)劃同代一樣,仍為郡縣兩級制。公元前205 年,漢高祖始占有隴西、北地兩郡。隨著漢王朝疆域的不斷擴大,郡縣數隨之猛增。漢武帝憑借漢朝強大的經濟、軍事實力,從公元前133 年到公元前119 年,集中兵力反擊匈奴的經常騷擾,并取得軍事上的勝利,在了基礎上遂先后于元狩二年(公元前121 年)置武威、酒泉二郡。過了10年,于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 年),分武威郡置張掖郡,析酒泉郡置敦煌郡。同時遷徙內地貧民到河西4 郡,在沿黃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(今永登縣西),廣泛實行軍事屯田,軍農結合,鞏固邊防。河西4 郡的設置,對切斷匈奴與西羌的交通,辟我國通行西域的走廊,對于開發(fā)河西,促進這一地區(qū)經濟和文化的發(fā)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其后于漢武帝元鼎三年(公元前114 年)又增置天水、安定郡;元鼎六年(前111 年)設武都郡;漢昭帝始元六年(公元前81年),從天水、隴西、張掖3 郡各分出兩個縣建立金城郡。這樣,就使省境郡的數目由秦代的兩個郡增為10個郡,共轄115 縣、10道(縣一級,在少數民族地區(qū)設置)。1 0 個道是:嘉陵道(故治在今成縣西北)、循成道(故治在今陜西略陽縣西北)、下辨道(故治在今成縣西)、略畔道(故治在今合水縣西南)、義渠道(故治在今寧縣西北)、陰平道(故治在今文縣)、平樂道(故治在今康縣西北平洛鎮(zhèn))、戎邑道(故治在今秦安縣東)、綿諸道(故治在今天水市北道區(qū)東)、略陽道(故治在今秦安縣東北)。除行政區(qū)以外,西漢王朝為加強中央集權,還在地方設置監(jiān)察區(qū)。漢武帝元封五年(公元前1 0 6 年)分天下為1 3 個刺史部(州),即1 3 個監(jiān)察區(qū),每部派一刺史(漢成帝時更名為州牧),每年8 月巡行所屬郡國,按照西漢中央政府規(guī)定的六條,省察地方政務,黜陟能否,檢舉官吏的不法行為,糾察強宗豪右,斷理冤獄。當時甘肅屬涼州刺史部。
  東漢時,行政區(qū)劃大體上是州、郡、縣三級制。漢靈帝中平五年(公元188 年),為了加強地方官的實力,鎮(zhèn)壓農民起義,改革地方行政制度,擴大刺史權力,并將刺史更名為州牧,確定州為郡上面的一級地方政權。這就使實行了400 年之久的郡縣兩級制擴大為州、郡、縣三級制。當時甘肅屬涼州,治隴(故治即今張家川回族自治縣),轄區(qū)約當今甘肅大部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的南部。涼州共轄10個郡、2 個屬國、99縣。10個郡與西漢時的建置相同,即:武都、隴西,金城,漢陽(原為天水郡,東漢明帝永平十七年即公元74年更名)、武威、張掖、酒泉、敦煌、安定、北地等郡,只是轄縣有所調整,比西漢時減少了26個。但郡的設置卻增加了兩個,即張掖屬國(今張掖市的東北,長官為屬國都尉)、張掖居延屬國(在居延海西,故址即今內蒙古自治區(qū)額濟納旗,長官為都尉)。屬國在政區(qū)上相當于郡,為少數民族管理區(qū)。另外,省境南部邊緣的一小部分地區(qū)分屬益州。
 

      三、三國和魏晉南北朝時期

  三國和魏晉南北朝時期,基本實實行的是州、郡、縣三級制。
  魏、蜀、吳三國鼎立時期,省境共置涼州1 州(另有一部分地方分屬雍州和益州)、12郡、77個縣。大部分地方屬魏國,南部的部分地區(qū)屬蜀國。屬于魏的有涼州(治姑臧,即今武威市)的金城、武威、張掖、酒泉、敦煌郡,雍州(治長安,今陜西省西安市)的隴西、天水、南安(今隴西、武山一帶)、廣魏(今秦安、通渭等縣)、安定郡(今平涼、慶陽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等地)的新平郡鶉觚縣(今靈臺縣東北)。屬于蜀國益州(治成都,今四川省成都市)的有武都郡、陰平郡的7 個縣。西晉,省境設涼州、玖州,兼屬雍州,統(tǒng)12個郡、72個縣。涼州,治姑臧(今武威市),轄6 個郡、41個縣,即金城郡、武威郡、張掖郡、敦煌郡、酒泉郡、西郡(今山丹一帶);玖州,治冀縣(故治在今甘谷縣東南,后遷至上邶,即今天水),統(tǒng)6 個郡、24個縣,即隴西郡、南安郡、天水郡、略陽郡(原廣魏郡,晉武帝時更名)、武都郡、陰平郡(今文縣和四川省平武縣)。屬雍州(治長安,今陜西省西安市)的為安定郡,治臨涇(今鎮(zhèn)原縣),統(tǒng)7 個縣。進入東晉,社會動亂,北方形成分裂割據局面。從西晉末到十六國時期,跨境或在甘肅境內先后建立的割據政權有:后趙、前秦、后秦,各占有約當今甘肅一部之地;前涼(公元314 -公 元376 年),歷時62年,治姑臧(今武威市),轄區(qū)東至秦隴,北及居延,南逾河湟,西至蔥嶺;西秦,都苑川(今榆中縣東北),轄區(qū)約當今甘肅西南部;后涼(公元386 年-公元403 年),都姑臧,建國18年,初有前涼舊地,后除姑臧外,僅有倉松(今古浪西)、番禾(今永昌西)2 郡;南涼(公元397 年-公元414 年)立國18年,都廉川堡(今青海省樂都縣),轄地東至金城,西到青海,北據廣武(今永登東南),南有河湟;北涼(公元397 年-公元439 年),歷時43年,初都張掖,后遷姑臧,據有武威、張掖、敦煌,酒泉、金城、西海、西平、樂都等郡地;西涼(公元400 年-公元420 年),立國21年,都敦煌,后遷酒泉,轄區(qū)約有今酒泉、玉門、安西、敦煌幾縣地。南北朝時期,甘肅先后為北魏、西魏、北周的統(tǒng)治地區(qū)。這一時期,南北對峙,國家分裂,州縣林立,政權更替頻繁,“百戶之邑便立州名,三戶之民空張郡目”的情況比比皆是,行政建置十分混亂。
  北魏,甘肅境設置8 個州、35個郡、91個縣。秦州,治上封(原名上邶,今天水西南),轄天水、略陽(今秦安、天水、清水、靜寧縣)、漢陽(今天水市一部和成縣西北部)3 個郡、1 2 個縣;南秦州,治洛谷城(今武都縣境),統(tǒng)水南(今西和、禮縣和天水市之一部)、漢陽(今禮縣東南)、武都(今武都縣西北地)、侑城(今康縣平洛鎮(zhèn)、成縣南部和陜西省略陽縣西北地)、仇池(今成縣西北和西和縣部分地方)、武階(今武都縣東南地)6 郡、18縣;涇州,治臨涇(今鎮(zhèn)原縣),轄安定(今涇川縣北部和平涼市西北部)、隴東(今平涼、鎮(zhèn)原等地)、平涼(今華亭、靈臺西部)、新平(今涇川縣東南、陜西彬縣西南、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附近)、趙平(今靈臺縣東南、陜西省長武縣部分地方)、平原(今平涼市東)6 郡、17縣;河州,治包罕(今臨夏市東北),轄金城(今臨夏東南和榆中縣部分地)、武始(今臨洮縣境)、臨洮(今岷縣東北、渭源縣西南部)、洪和(今臨潭縣境和臨洮縣西南部)4 郡、14縣;渭州,治襄武(今隴西縣西南),統(tǒng)隴西(今隴西縣西南)、南安陽(今隴西縣東北部)、廣寧(今武山、漳縣部分地方)3 郡、6 縣;原州,治高平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),領高平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境)、長城(今平涼市西北部)2 郡、4 縣;涼州,治武威(今武威市),統(tǒng)武安(今民勤縣西南)、臨松(今張掖市和民樂縣之一部)、建昌(今榆中西北、臨夏北部)、番禾(今永昌縣境)、泉城(涼州府境內)、武興(今武威市西北和北部)、武威(今武威市境)、昌松(今古浪縣南部北部和武威市東南部)、東涇(故址不詳)、梁寧(今酒泉市境)等郡;瓜州(今敦煌縣境)。
  北周,甘肅境設22州、56郡、104 縣。22州是:涇州,治安定(今涇川縣北),轄區(qū)約當今鎮(zhèn)源、靈臺、涇川、平涼、華亭縣之一部;原州,治平高(今定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),轄區(qū)約當今平涼市、會寧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地區(qū)之一部;寧州,治趙興郡城(今寧縣),轄區(qū)約當今慶陽、正寧、寧縣、環(huán)縣之一部;靈州,治薄骨律鎮(zhèn)城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靈武縣西南),轄區(qū)約當今寧夏平羅、靈武、銀川市部分地區(qū);秦州,治上封,轄區(qū)約相當于今天水市部分地方和靜寧縣西南部;交州,治安陽(今秦安縣北),轄區(qū)約當今秦安縣西北部;渭州,治襄武(今隴西縣西南),轄區(qū)約當今武山、隴西、渭源、漳縣之一部;武州,治將利(今武都縣東南),轄區(qū)約當今武都縣東南和文縣東北部;成州,治洛谷城(今西和縣南洛峪鎮(zhèn)),轄區(qū)約當今西和、禮縣南部;康州,治同谷(今康縣嘴臺子),轄區(qū)約當今康縣、成縣東南部;文州,治建昌(今文縣西南),轄區(qū)約當今文縣西南部;宕州,治陽宕(今宕昌縣西),轄區(qū)約當今宕昌西部和舟曲縣西北部;芳州,治封德(今迭部縣東南),轄區(qū)約當今迭部縣東南部;疊州,治疊川(今迭部縣江洪灘附近之巴什旦卡),轄區(qū)約當今迭部縣之一部;洮州,治美相(今臨潭縣),轄區(qū)約當今臨潭和卓尼縣之一部;岷州,治溢樂(今岷縣),轄區(qū)約當今臨洮西南、岷縣北部、卓尼縣東北部;旭州,治合城(今碌曲縣東),轄區(qū)約當今碌曲縣東部;弘州,治廣川防(今碌曲縣西南),轄區(qū)約當今碌曲縣西南部;河州,治包罕(今臨夏市),轄區(qū)約當今臨夏大部、蘭州西部和臨洮縣之一部;涼州,治姑臧(今武威市),轄區(qū)約當今民勤東北、武威、永登東南、永昌西部;甘州,治永平(今張掖市西北),轄區(qū)約當今張掖、山丹、民樂、酒泉、高臺之一部;瓜州,治鳴沙(今敦煌縣東南),轄區(qū)約當今敦煌、安西、玉門市之一部。
 

      四、隋唐五代時期

  到隋唐五代,又回到秦漢的郡縣兩級制。
  隋初,隋文帝為改變南北朝時期州、郡、縣三級體制過于分散的狀況,根據“存要去閑,并小為大”的原則,開皇三年(公元583 年)裁并州郡,取消郡一級建制,實行以州統(tǒng)縣,使東漢末年以來實行的三級地方政制,重新恢復為州、縣兩級制。隋煬帝大業(yè)三年(公元607 年),又改州為郡,以郡統(tǒng)縣,并分郡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另設司隸和刺史分部巡察,主掌監(jiān)察。經裁并,省境共設16郡、76縣。同北周時相比,裁抗了22個州、40個郡、28個縣。當時設置的16個郡是:安定郡(今平涼地區(qū)一部和鎮(zhèn)原縣)、北地郡(今慶陽地區(qū)一部和陜西省彬縣、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北)、弘化郡(今慶陽地區(qū)東北部)、平涼郡(今平涼地區(qū)西北部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一部)、天水郡(今天水市部分地區(qū))、隴西郡(今定西地區(qū)一部和秦安縣東北部)、金城郡(今蘭州市、臨洮縣)、包罕郡(今臨夏大部、臨洮縣南部和青海省樂都縣南部)、武威郡(今武威地區(qū)一部和永登縣南部)、張掖郡(今張掖地區(qū)一部和酒泉縣)、敦煌郡(今敦煌 、安西和玉門市一部)、漢陽郡(今禮縣大部)、臨洮郡(今岷縣和甘南藏族自治州部分地區(qū))、宕昌郡(今宕昌和舟曲縣部分地區(qū))、武都郡(今隴南地區(qū)部分地方)、河池郡(今隴南部分地區(qū)和陜西省鳳縣)。
  唐朝,初改郡為州,唐玄宗時又改州為郡,祜肅宗時再改郡為州,終唐之世,仍為州、縣兩級制,郡只是地理區(qū)域的名稱。按照唐的定制,州分輔、雄、望、緊、上、中、下七等,縣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類似這樣的劃分,一直延續(xù)到清代。當時省境共設22州,轄67縣。全省設置的州是:秦州(今天水市)、河州(今臨夏市)、渭州隴西郡(今隴西、渭源、武山、漳縣)、蘭州(今蘭州市皋蘭縣)、階州(今武都縣)、洮州(今臨潭縣)、岷州(今岷縣和臨潭縣南部)、疊州(今臨潭縣西南和白龍江上游)、宕州(今舟曲以西、宕昌東南)、涼州(今武威市、金昌市、古浪縣)、沙州(今敦煌縣)、瓜州(今安西縣)、甘州(今張掖市、山丹縣)、肅州(今酒泉市玉門市)、涇州(今涇川、靈臺、平涼市、鎮(zhèn)原縣)、原州(今平涼市西北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)、渭州(分原州平涼縣置,今平涼市)、寧州(天寶元年即公元742 年改北地郡置,今寧縣、正寧和鎮(zhèn)原縣東部)、慶州(今慶陽地區(qū)大部)、鳳州(今兩當、徽縣和陜西省鳳縣)、文州(今文縣)和狄道府(今臨洮縣西)。除了行政,唐代還設有監(jiān)察區(qū)。唐太宗貞觀元年(公元627 年),依山川形勢分全國為10道(唐玄宗元二十一年即公 元733年增為15道),甘肅置隴右道,治鄯州(今青海省樂都縣),兼屬關內道(治長安)、山南西道(治梁州)。主要是監(jiān)察非法,道的長官為采訪使,由中央委派,事畢即回。唐睿宗景云元年置河西節(jié)度使,景云二年從右道中分置河西道。唐玄宗開元年間,河西、隴西均置節(jié)度使,實際上成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,無所不統(tǒng)。唐肅宗乾元元年(公元758 年)以后,改道的長官為觀察使,蟥理民政,行使部分行政職權,其后逐漸變成州上的一級政區(qū)。貞元以后,唐朝政府悉調西北戎軍平定“安史之亂”,漢唐以來成為東西交通咽喉之地的河西走廊空虛,蕃乘機占領河西,先后攻陷甘、涼、肅、瓜、沙和熙、河、洮、岷、宕等州,控制河隴地區(qū)前后約八九十年之久。五代時期,后梁占有甘肅之一部,后唐約有秦、階、成、涇、原等州,后晉據有武州(今環(huán)縣),后周有秦、階、成州,前蜀占據甘肅的東南部。

      五、宋元明清時期

  宋金遼時期,行政區(qū)劃大體是路、州(府)、縣三級制。北宋初分全國為10道,至道三年(公元997 年)改10道為15路(后增為26路),甘肅屬陜西路。但宋代的路與唐代的道有所不同。宋初的路是財政區(qū)兼有監(jiān)察的職能,后來才逐漸變成地方最高一級建制。路設轉運使司掌財賦、民政(長官為轉運使);安撫使司掌管軍事(長官為經略安撫使);提舉常平司掌市舶茶馬(長官為提舉常平使);提點刑獄司掌司法(長官為提刑按察使)。四司互不統(tǒng)屬,各自直屬中央。宋仁宗慶歷元年(公元1041年),分陜西沿邊為秦鳳、涇原、環(huán)慶、鹿延4 路(前3 路在甘肅境)。宋神宗熙寧五年(公元1072 年),增置熙河路。后幾經變化,省境共置永興軍路、秦鳳路2 路,轄21州(府、軍)、51縣(監(jiān)、尉司)。永興軍路(治京兆府,今陜西省西安市)。在本省的轄區(qū)有慶陽府、環(huán)州、銀州、寧州。秦鳳路(治秦州,今天水市北道鎮(zhèn)),轄秦州、成州、鳳州、階州、渭州、涇州、原州、會州、熙州、河州、鞏州(原為通遠軍)、岷州、蘭州、洮州、西寧州、德順軍(今靜寧縣)、鎮(zhèn)戎軍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)。軍,在宋代設于軍事安沖之地,系與府、州同級的行政區(qū)劃。11世紀初葉,黨項族西夏(公元1038年-公元1227年)崛起,于宋仁宗明道元年建國,都興慶府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銀川市),轄區(qū)有22州,其中在甘肅境內的有甘(西夏改為宣化府)、涼(西夏改為西涼府)、肅、瓜、沙、會等6 州。西夏的統(tǒng)治約有190 年之久,后為蒙古所滅。南宋時,甘肅大部隸屬金朝。屬南宋利州西路(北宋時稱秦鳳路)的有文州、階州、西和州(今西和、禮縣)、鳳州、同慶府(今成縣)、天水軍(紹興初因秦州為金占領,遂置南天水縣、北天水縣,嘉定元年即公元1208年改縣為軍,今天水市)。金朝,在甘肅境置4 路、16州(府)、50個縣。鳳翔路(治鳳翔府,今陜西省鳳翔縣),領德順州(宋為德順軍,但轄區(qū)擴大,包括今靜定、莊浪縣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的隆德縣西北部)、平涼府、鎮(zhèn)戎州(原鎮(zhèn)戎軍)、秦州。慶原路(治慶陽府,今慶陽縣),領慶陽府、環(huán)州 、寧州、原州、涇州。臨洮路(治臨洮府,今臨洮縣),統(tǒng)轄臨洮府、積石州(原為積石軍溪哥城)、洮州、蘭州、鞏州(今定西、隴西、通渭縣)、會州(今靖遠縣)、河州。
  元代,甘肅行政區(qū)劃大體是省、路、府(州)、縣四級制。元朝政府為加強中央集權的封建統(tǒng)治,除設中央直轄區(qū)腹里(包括山東、山西、河北)外,分全國為11個行中書省,管轄所屬路、州、府的政務。在我國行政史上,首創(chuàng)行省制度。行省創(chuàng)建之初,系中央最高一級建制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甘肅正式設省,稱“甘肅等處行中書省”(長官為平章政事),簡稱甘肅行省,治所在甘州路的甘州(今張掖市)。省轄7 路、5 個直隸州、4 個府、22屬州、24縣。省境東部地區(qū)屬陜西行省。另外還置河西隴北道肅政廉訪司,主掌監(jiān)察,隸屬于陜西諸道行御史臺。屬甘肅行省的有甘州路、永昌路(原涼州)、肅州路、沙州路、亦集乃路(今內蒙古自治區(qū)額濟納旗)、寧夏府路、兀刺海路。2 個直隸州是:山丹州(元初為阿只吉大王封地,至元二十二年升為州)、西寧州。5 個屬州是:西涼州(隸屬永昌路)、瓜州(隸屬沙州路)、靈州(隸屬寧夏府路)、鳴沙州(隸屬寧夏府路)、應理州(隸屬寧夏府路)。省境東部隸屬于陜西行省的有:涇州、開成州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)、應浪州、河州路(屬土番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)、洮州、岷州、鐵州(今岷縣東)、鞏昌等處總帥府(統(tǒng)鞏昌、平涼、臨洮、慶陽府,秦隴、寧、環(huán)、金、蘭、會、徽、階、成、靜寧、寧西、鎮(zhèn)遠、西和等州)。
  明初,沿用元朝的行省制。明太祖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置陜西等處行中書?。ㄝ牳拭C)。明太祖洪武九年(公元1376年),鑒于行中書省職權太重,為防止唐末出現的方鎮(zhèn)割據局面,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,廢除行省制,在原行省的基礎上,設承宣布政使司,實行司法、行政、軍事分立,各不統(tǒng)屬,三司互相也不得兼任,即承宣布政使司(長官為布政使),掌全省民政與財政,提刑按察使司(長官為提型按察使)掌司法、監(jiān)察,都指揮使司(長官為都指揮使)掌軍事。全國共設13布政使司,加上兩京即京師(北直隸)、南京(南直隸)共15個政區(qū)(簡稱司,俗稱?。?,實行省、府(州)、縣三級制。甘肅屬陜西承宣布政使司管轄。原甘肅境內共設置5 府、9 州(隸屬于府)、50縣。5 府是慶陽府、平涼府、鞏昌府、臨洮府、靈州(直隸州)。9 個屬州是:寧州(隸屬慶陽府)、涇州、靜寧州、固原州(以上3 州屬平涼府)、秦州、階州、徽州(以上3 州屬鞏昌府)、蘭州、河州(以上2 州屬臨洮府)。除府(直隸州)、屬州、縣外,還設有衛(wèi)、所。按照明的定制,衛(wèi)、所設于邊境和要害地區(qū),在邊境重鎮(zhèn)設行都指揮使司,每省設一都指揮使司。衛(wèi)、所實行軍屯,屬軍事機關,但后來在邊境地區(qū)衛(wèi)、所也兼理民政。甘肅境共設21衛(wèi)、9 個千戶所,即洮州衛(wèi)(故治在今臨潭縣東)、岷州衛(wèi)(今岷縣)、寧夏衛(wèi)、寧夏前衛(wèi)、寧夏左屯衛(wèi)、寧夏右屯衛(wèi)(今寧夏寧朔縣)、寧夏后衛(wèi)(今寧夏靈武縣東南)、寧夏中衛(wèi)(今寧夏中衛(wèi)縣)、靖虜衛(wèi)(今靖遠縣,以上屬陜西都指揮使司)、甘州左衛(wèi)(今張掖市)、甘州右衛(wèi)(今張掖市)、甘州 中衛(wèi)、甘州前衛(wèi)、甘州后衛(wèi)、肅州衛(wèi)(今酒泉市)、山丹衛(wèi)(今山丹縣)、永昌衛(wèi)(元為永昌路)、涼州衛(wèi)(今武威市)、鎮(zhèn)番衛(wèi)(今民勤縣)、莊浪衛(wèi)(今永登縣南)、西寧衛(wèi)、沙州衛(wèi)(今敦煌縣西,以上屬陜西行都指揮使司)、赤金蒙古衛(wèi)(今玉門西北赤金堡)、罕東衛(wèi)(今酒泉市西南)。9 個千戶所是:西固城守御千戶所(岷州衛(wèi))、靈州守御千戶所、興武守御千戶所(寧夏衛(wèi))、韋州守御千戶所(寧夏衛(wèi))、平虜實御千戶所、碾伯守御千戶所、鎮(zhèn)夷實1御千戶所(寧夏衛(wèi))、古浪守御千戶所、高臺守御千戶所。另外,屬于明朝九個重鎮(zhèn)的有:寧夏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銀川市)、固原(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固原縣)、甘肅(今張掖市)。
 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省、府(直隸州、直隸廳)、縣(散州、散廳)三級制。清初,分全國為18行省。清圣祖康熙六年(公元1664年)設陜西左、右布政使司,右布政使司駐鞏昌(今隴西)。康熙六年(公元1647年)改陜西右布政使為鞏昌布政使司。次年,又改鞏昌布政使司為甘肅布政使司,同時將治所從鞏昌移至蘭州。清代的省制雖因襲明制,但進一步完善,其特點是有了主持一省軍政事務的最高長官巡撫(巡撫之制始于明朝,但無一定之轄區(qū)),巡撫之上設有總理一省或數省軍政事務的總督,且省內設有管理各種事務的司道。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裁行都指揮使司及諸衛(wèi)、所。清高宗乾隆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裁甘肅巡撫(原駐寧夏,順治五年即公元1648年遷至蘭州),以陜北總督行巡撫事,并遷陜甘肅督置至蘭州。當時甘肅轄區(qū)除包括今新疆、青海、寧夏一部分外,大體上和今甘肅的境域相同??梢哉f甘肅的行政區(qū)域,奠定于兩漢,正式于元代,完成清朝。清德宗光緒十年(公元1884年),從甘肅分出新疆單獨建省。侖置以后的甘肅省轄8 府 6直隸州、1 直隸廳、61縣。8 府是:蘭州府、平涼府、鞏昌府、慶陽府、寧夏府、西寧府、涼州府、甘州府。6 直隸州(與府同級)是:涇州、固原州、階州、秦州、肅州、安西州。1 個直隸廳(與府同級,在省數民族聚居地區(qū)設置,不領縣),即化平川直隸廳(平涼、華亭、固原、隆德4 州縣地)。除了直隸廳,全省還設8 個屬廳(散廳,隸屬于府,不領縣);洮州廳(屬鞏昌府,今臨潭縣)、莊浪廳(屬涼州府,今永登縣南)、撫彝廳(屬甘州府,今臨澤縣)、寧靈廳(寧夏府,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吳忠市)、貴德廳(屬西寧府,今青海省貴德縣)、循化廳(屬西寧府,今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縣)、丹噶爾廳(屬西寧府,今青海省湟源縣)、巴燕戎格廳(屬西寧府,今青海省化隆縣)。另外,青海北部的額魯特蒙左部5 部29旗,南部藏族40個土司,由西寧辦事大臣管轄。西寧辦事大臣受甘肅省節(jié)制。清朝在地方也設有監(jiān)察區(qū)。甘肅省的監(jiān)察區(qū)是6 道:平慶涇固化道(治所平涼府)、甘涼道(治所甘州)、安肅首(治所安西州)、鞏秦階道(治所秦州)、寧夏道(治所寧夏府)、寧道(治所西寧府)。
 

      六、民國時期

  辛亥革命以后,廢除了清代的府、州、廳制。民國初期實行省、道、縣三級制。民國元年(公元1912年),甘肅共設7 道,下轄77縣,即蘭山道(治皋蘭縣,清蘭州府地)、寧夏道(治寧夏縣,清寧夏府地)、西寧道(治西寧目,清西寧府地)、涇原道(治平涼縣,清平涼、秋陽府、涇州、固州、化平川廳地)、渭川道(治天水縣,清秦、階二州地)、安肅道(治酒泉縣,清肅州、安西二州地)、甘涼道(治武威縣,清甘、涼二州地)。1914年,改省的長官民政長(民國初期稱都督)為巡按使,道的長官道尹為觀察使(后改稱道尹),次年,又改巡按使為省長。
  北伐戰(zhàn)爭以后,民國16年(1927年),廢除道的建制,改縣的行政長官知事為縣長。隨著軍閥混戰(zhàn)局面的結束,國民黨政府對行政制度作了一些調整。1928年,劃甘肅西寧道屬之西寧、大通、樂都、循化、貴德、巴燕、湟源等7縣,另建青海?。煌瑫r劃甘肅寧夏道屬之定夏、寧朔、靈武、鹽池、平羅、中衛(wèi)、金積、豫旺(原鎮(zhèn)戎縣,今固原縣)等8 縣和寧夏護軍使所轄的阿拉善額魯特、額濟納土爾扈特2 部地,成立寧夏省。區(qū)劃調整分置以后,甘肅省轄64縣,1929年增置到68縣,增設了永靖(1929年析臨夏縣地設置)、和政(1929年析臨夏、臨洮縣地置)、康縣(1928年析武都縣地置永縣,后改康縣)等縣。后來,在少數民族地區(qū)原設拉卜楞設治局(1926年析循化縣地設置,1928年改為夏河縣)、康樂設治局的基礎上,又陸續(xù)增置洮西設置局(1932年置)、卓尼設治局(1937年置)、肅北設治局(1938年置)。從1934年開始,甘肅省在縣的行政建制之上,又新設立行政督察專員,作為省的輔助機關。這是國民黨發(fā)動反共反人民的內戰(zhàn)的產物,其目的在于推行和強化法西斯統(tǒng)治,鎮(zhèn)壓各族人民的革命運動。1934年開始在皋蘭、固原、臨夏等地設置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以后陸續(xù)增設。到1944年增加到9 個,即:岷縣(第一)、平涼(第二)、慶陽(第三)、天水(第四)、臨夏(第五)、武威(第六)、酒泉(第七)、武都(第八)、臨洮(第九)行政督察區(qū)(專員公署)。至解前夕,甘肅省共設9 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轄71縣、1 市(蘭州市,1941年正式設市)、3 局(卓尼、肅北設治局、湟惠管理局)。
  大革命時機,甘肅就有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活動。1932年3 月,正寧縣四村塬周圍72個村相繼成立了革命委員會,建立了我省第一個工農民主政權。同年,成立了中共甘寧青特委。1933年3 月,建立中共陜甘邊特委。不久,陜甘邊區(qū)蘇維埃政府于1934年11月在華池縣荔原堡誕生。接著華池、慶北(1936年與華池縣合并)兩縣也成立了蘇維埃政府。紅軍長征進軍甘肅,突破天險臘子口,進入宕昌縣境,通過渭河封鎖線,召開 哈過鋪、榜羅會議,一、二、四方面軍三大紅軍主力在會寧勝利會師,進一步促進了陜甘的革命活動。1935年11月,根據中華工農民主共和國中央執(zhí)行委員會的決定,陜甘邊區(qū)根據地劃為陜甘省。1936年7 月,改陜甘省為陜甘寧省,駐地遷往甘肅曲子,轄區(qū)在甘肅境內的有華池、環(huán)縣、曲子、固北、赤慶、定環(huán)等縣。1937年1 月,中共關中特委派代表與國民黨代表談判,將正寧、寧縣“一分為二”,國民黨在其白區(qū)設兩個縣,共產黨在紅區(qū)設新寧、新正縣,隸屬關中分區(qū)。同年,陜甘寧省劃分為三邊分區(qū)和慶環(huán)分區(qū)。慶環(huán)專署轄華池、曲子、固北(后并入環(huán)縣)、赤慶(后并入華池)、環(huán)縣、定環(huán)(后分別并入環(huán)縣和定邊)6 縣,另在原統(tǒng)戰(zhàn)區(qū)設陜甘寧邊區(qū)隴東辦事處,領導慶陽、合水、鎮(zhèn)原、寧縣的抗日救亡運動。1940年3 月,慶陽、合水、鎮(zhèn)原3 縣正式建立抗日民主政權。同年4 月,陜甘寧邊區(qū)政府決定建立隴東分區(qū),在慶陽設立隴東分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轄華池、環(huán)縣、曲子、慶陽、合水、鎮(zhèn)原6 縣。1949年6 月,寧縣、正寧兩縣劃歸隴東分區(qū)管轄。
 

      七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

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,開始了我國行政制度的新階段。在摧毀舊政權以后,黨和人民政府總結了革命根據地行政建設的經驗,結合社會主義革命與社會主義建設的實際情況,逐步形成省、專區(qū)(州、市)、縣(市、區(qū))三級地方行政體制。
  1949年8 月甘肅省解放以后,即成立甘肅行政公署,下轄慶陽、平涼、天水、武都、岷縣、定西、臨夏、酒泉、武威、張掖、蘭州11個分區(qū)(專區(qū)、市)、73縣(局)。甘肅行署隸屬于西北軍政委員會(后改為西北行政委員會,1954年撤銷)。1950年成立甘肅省人民政府,1954年根據內務部的通知精神,將撤銷的定夏省合并于甘肅省。1955年,甘肅省人民政府更名為“甘肅省人民委員會”。以后,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的決定,1958年劃3 個專區(qū)(自治州)、19個縣市歸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管轄?!拔幕蟾锩敝校∪嗣裎瘑T會更名為“甘肅省革命委員會”,1979年復改為甘肅省人民政府。
  1950年到1957年,根據中央緊縮機構和關于在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族區(qū)域自治的指示精神,對部分區(qū)劃進行了一些調整,先后成立了天祝、東鄉(xiāng)、肅北、涇源、肅南、廣通、卓尼、張家川、阿克塞等一批民族自治區(qū)(后改為自治州、自治縣)。1950年撤銷張掖、岷縣專區(qū)以后,全省專區(qū)數由11個減為9 個,縣由73個增加到86個,區(qū)公所達到503 個,鄉(xiāng)3862個,街公所64個??h的建制比較大的變動是:撤銷洮沙、曲子縣,成立天水、平涼、臨夏3 市(縣級)和東鄉(xiāng)、天祝自治區(qū)(縣級)。夏河縣和卓尼自治區(qū)(原卓尼設治局)改為省轄。1953年,增設甘南、西海固兩個專區(qū)級自治區(qū)(后改為自治州),全省仍設置11個專區(qū)、86縣、687 個區(qū)公所、58個街公所。1954年,因寧夏省合并于甘肅省,增加了銀川專區(qū)、河東回族自治區(qū)(后改為自治州)、蒙古自治區(qū)(后改為自治州)3個專區(qū)、 16縣,又新成立了南裕固族自治區(qū)、阿克塞哈族自治區(qū)、碌曲行政委員會、瑪曲行政委員會、舟曲行政委員會,全省達到14個專區(qū)、107 個縣、775 個區(qū)公所,5810個鄉(xiāng)、179 個街公所。1955年,慶陽、平涼專區(qū)合并為平涼專區(qū),張掖、酒泉專區(qū)合并為酒泉專區(qū);撤銷臨夏專署,成立臨夏回族自治州;增設玉門市(縣級);改蒙古自治區(qū)為巴音浩特蒙族自治州、西海固自治區(qū)為固原回族自治州、河東回族自治區(qū)為吳忠回族自治州、甘南藏族自治區(qū)為甘南藏族自治州。同時,改額濟納旗、涇源、東鄉(xiāng)、肅南、張家川、天祝、阿克塞、肅北等少數民族自治區(qū)為少數民族自治縣。改卓尼自治區(qū)為卓尼縣,舟曲、碌曲、瑪曲3 個行政委員會也分別改為縣。1956年,經國務院批準,劃巴音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及屬???、阿拉善旗和由張掖專區(qū)代管的額濟納旗自治旗歸內蒙古自治區(qū)領導;撤銷鼎新縣,以其原行政區(qū)劃歸金塔縣。這樣,到1957年,全省共設11個專區(qū)、103 個縣,306 個區(qū)公所,2759個鄉(xiāng),76個鎮(zhèn),93個街道辦事處。
  1958年到1965年,特別是1958年,全面調整區(qū)劃,大規(guī)模地并縣,所有區(qū)、鄉(xiāng)一律改建為人民公 社。同時,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,將銀川專區(qū)的銀川市、賀蘭、永寧、寧朔、平羅、惠農、中衛(wèi)、中寧、陶樂縣,吳忠回族自治州及所屬的吳忠 市、金積、靈武、同心、鹽池縣,固原回族自治州及所屬的西吉、海原、固定原縣,平涼專區(qū)的涇源回族自治縣和隆德縣,共3 個專區(qū)(自治州)、19個縣(市、自治縣)劃歸牛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領導。撤銷武都專署,以其原轄的宕昌、文縣、武都、康縣、岷縣劃歸天水專署;設立白銀市(劃皋蘭、靖遠部分區(qū)域歸其所轄,委卯定西專署代管);撤銷臨澤(并入張掖、高臺縣)、崇信(并入華亭縣)、兩當(并入徽縣)、華池(并入慶陽縣)、漳縣(并入武山縣)、景泰(并入皋蘭縣)、會川(并入渭源縣)、玉門(并入玉門市)、莊浪(并入靜寧縣)、靈臺(并入涇川縣)、華亭(并入平涼市、涇川縣)、平涼(并入平涼市)、正寧(并入寧縣)、合水(并入慶陽、寧縣)、渭源(并入隴西、臨洮縣)、永登(劃歸蘭州市)、皋蘭(劃歸蘭州、白銀市)、天水(并入天水市)、康縣(并入武都、徽成縣)、甘谷(并入武山縣)、宕昌(并入武都、岷縣)、古浪(并入天??h)、民樂(劃歸山丹)、張掖(劃歸張掖市)、卓尼(并入龍迭縣、臨潭縣),撤銷西和、禮縣,合并設立西禮縣,撤銷徽縣、成縣,設立徽成縣,撤銷酒泉、金塔縣,設立酒泉市,撤銷永靖、臨夏縣,以兩縣劃劃歸臨夏市,撤銷廣河、康樂縣,以縣區(qū)劃歸和政縣,撤銷碌曲、瑪曲縣,設立洮江縣,撤銷清水、張家川同族自治縣,設立清水回族自治縣,撤銷臨夏市,設德烏魯市,經過調整,到1958年底,全省共設7 個專區(qū)(州、市)、42個縣(市、自治縣、區(qū))、574 個人民公社、62個街道辦事處。行政的這種狀況一直到1960年基本沒有變化。
  1961年到1965年,根據中央關于調整、整頓、鞏固、提高的方針,從本省實際情況出發(fā),對行政區(qū)劃重新進行合理的調整,使其同社會與國民經濟發(fā)展水平、干部的經營管水平相適應。1961年適當劃小了人民公社的規(guī)模,陸續(xù)恢復了1958年撤并的專、縣,恢復酒泉、武威、慶陽、武都4 個專區(qū),增設臨洮專區(qū)(轄臨洮、渭源、岷縣、漳縣4 縣)。到1962年全省專區(qū)(省轄市、自治州)由1958年的7 個增加到13個,即蘭州、白銀、慶陽、平涼、天水、武都、定西、臨洮、武威、張掖、酒泉、臨夏、甘南;縣(市、自治縣)由42個增加到81個。區(qū)公所由1957年的306 個減為6 個,人民公社由1958年的574 個增加到1935個,恢復了56個鄉(xiāng)、10個鎮(zhèn),有街道辦事處79個。1963年,又撤銷臨洮專區(qū)和白銀市。這樣,省轄專區(qū)數減為11個,縣仍是81個。1964年,撤銷了平涼、酒泉、臨夏(暫緩執(zhí)行)3 市,恢復平涼、酒泉、臨夏3 縣,縮小了蘭州、天水市的效區(qū)。專區(qū)和縣的總數沒有變。1965年,增設嘉峪關市(省轄市),以酒泉縣和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各一部分行政區(qū)域為嘉峪關市的行政區(qū)域。全省共有12個專區(qū)(自治州、市)、81個縣,32個巨公所、1559個人民公社,88個街道辦事處。
  1966年到1976年,區(qū)劃只是個別調整。從1968年1 月開始,甘肅省人民委員會改為“甘肅省革命委員會”,1969年各專區(qū)革命委員會改為地區(qū)革命委員會。同年,根據中央《關于變更內蒙古自治區(qū)行政劃的規(guī)定》,將內蒙古自治區(qū)巴顏淖爾盟的額濟納旗、阿拉善右族劃歸甘肅省后,全省設縣(市、區(qū)、旗)83個。1970年,經國務院批準,將嘉峪關市劃歸酒泉地區(qū)領導;將武威地區(qū)所轄的永登縣、定西地區(qū)所轄的榆中縣、皋蘭縣劃歸蘭州市領導。1971年經中央、國務院批準,將嘉峪關地區(qū)指揮部、嘉峪關市、三九公司合并成地區(qū)一級的市。到1972年全省共有12個地、州、市,84個縣(市、旗、自治縣、區(qū))。1973年撤銷臨夏市。 到1975年,全省共設12個地、州、市,82個縣。
  1977年到1985年,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(yè)發(fā)展的需要,對行政區(qū)劃作了適當的調整。1979年,改甘肅省革命委員會為“甘肅省人民政府”,地區(qū)革命委員會改為“地區(qū)行政公署”(州、市為人民政府)。同時,根據中、國務院的決定,將阿拉善右旗、額濟納旗劃歸內蒙古自治區(qū)管轄。調整后全省設12個專、州、市,80個縣。1981年,設置積石山保安族東鄉(xiāng)族撒拉族自治縣;設立金昌市(當年成立了籌備會,1982年9 月1 日正式成立金昌市),全省專署、州、市共13個,轄81個縣。1983年,為了使鄉(xiāng)鎮(zhèn)的領導體制適應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,開始進行行政社分開,建立鄉(xiāng)政府的試點工作。同時撤銷平涼縣,恢復平涼市,以平涼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平涼市的行政區(qū)域;恢復臨夏市,以臨夏縣城關鎮(zhèn)和城關、南龍、折橋、包罕4 個公社為臨夏市的行政區(qū)域。經調整,全省設13個行政公署(州、市),82個縣。1984年3 月,全省完成了政社分設、建立鄉(xiāng)人民政府的工作,鄉(xiāng)鎮(zhèn)以下普遍成立了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。到年底,全省設鄉(xiāng)鎮(zhèn)1532個,村民委員會17471 個,村民小組100641個。1985年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天水地區(qū),實行市管縣體制,天水市升為地級市,下設秦城區(qū)(以原天水市和撤銷的天水縣的中梁等17個鄉(xiāng)的行政區(qū)域為秦城區(qū)的行政區(qū)域)、北道區(qū)(以原天水縣的渭南等22個鄉(xiāng)和北道鎮(zhèn)的行政區(qū)域為北道區(qū)的行政區(qū)域),并將原天水地區(qū)的秦安、武山、甘谷、清水縣和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劃歸天水市管轄;武都地區(qū)更名為隴南地區(qū)(地區(qū)行政公署由武都遷駐成縣),將原天水地區(qū)的西和、禮縣、徽目、兩當劃歸隴南地區(qū),隴南地區(qū)共轄成縣、康縣、文縣、武都、宕昌、西和、禮縣、徽縣、兩當等9 縣;成立白銀市(地級),將蘭州市的白銀區(qū)和皋蘭縣的強灣、武川、水川3 個鄉(xiāng)劃歸白銀市,設立白銀區(qū),將靖遠縣的寶積鎮(zhèn)和寶積、水泉、共和、種田、復興等5 個鄉(xiāng)劃歸白銀市,設立平川區(qū)。同時將定西地區(qū)的靖遠縣、會寧縣和武威地區(qū)的景泰縣劃歸白銀市管轄。將原天水地區(qū)的漳縣和武都地區(qū)的岷縣劃歸定西地區(qū)管轄。撤銷張掖縣,設立張掖市(縣級),以原張掖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張掖市的行政區(qū)域;撤銷酒泉縣,設立酒泉市(縣級),以原酒泉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酒泉市的行政區(qū)域;撤銷慶陽縣的西峰鎮(zhèn),設立西峰市(縣級),以慶陽縣的西峰鎮(zhèn)和溫泉、什社、后官寨、顯勝、肖金、陳戶、董志、彭原等8 個鄉(xiāng)為西峰市的行政區(qū)域。經過調整,1985年全省共設14個行署(州、市),轄86縣(自治縣、市 、區(qū)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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